【48812】经典事例剖析董某损坏交通设施案

发布时间:2024-08-23 11:32:09   来源:欧宝足球官网app-商业建筑

  偷盗下水道井盖、雨水篦子100余个卖废品收购站;私行将广场窨井盖翻开导致7岁儿童掉入井中溺亡……近年来,因偷盗、损坏窨井盖等行为导致人员受伤或逝世事故多发,严重损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激烈。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关连严重。

  偷盗正在运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轿车、电车产生倾覆、损坏风险,应当以损坏交通设施罪追查刑事责任。

  2019年4、5月份左右,被告人董某驾驭电动三轮车,屡次到H省L县城M路偷盗该路段机动车道等处下水道井盖和雨水篦子100余个,后将偷盗的井盖和雨水篦子卖至L县等地的废品收购站。

  1.董某涉嫌行为定性问题,建立偷盗罪、损坏交通设施罪,还是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

  1.偷盗、损坏正在运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轿车、电车产生倾覆、损坏风险的,构成损坏交通设施罪;

  2.偷盗、损坏人员密布来往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校园、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子等出产日子、人员集合场所的窨井盖,足以损害公共安全,构成以风险办法风险公共安全罪;

  3.偷盗、损坏上述以外的其他场所的窨井盖,明知会形成人员受伤或逝世结果而施行偷盗、损坏行为,致人受伤或许逝世的,别离构成成心伤害罪、成心杀人罪;

  4.偷盗上述以外的其他场所的窨井盖,且不归于第3点规则的景象,数额较大,或许屡次偷盗的,构成偷盗罪。

  本案由H省L县公安局于2019年4月24日立案侦办,5月14日将嫌疑犯董某刑事拘留。11月13日,L县人民检察院对董某批准逮捕。2020年1月13日,公安机关以董某涉嫌偷盗罪移交L县人民检察院审阅查看申述。期间,退回侦办机关补充侦办一次,延伸审阅查看申述期限一次。

  同年4月26日,L县人民检察院改动案子定性,以被告人董某涉嫌损坏交通设施罪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董某自愿认罪认罚。

  同年7月21日,L县人民法院以董某犯损坏交通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该判定已收效。

  本案被告人董某明屡次偷盗正在运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地点路段车流量大,车速较快,其行为足以形成轿车、电动车产生倾覆、损坏风险。依据“两高一部”《关于处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子的辅导定见》的规则,应当以损坏交通设施罪科罪处分。检察机关依法将公安机关移交审查申述时的偷盗罪,改动定性为损坏交通设施罪,保证了办案作用。

  “两高一部”《关于处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子的辅导定见》印发后,一致了法令适用规范。对此类行为依法认定为损坏交通设施罪,精准有用打击犯罪,实在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发挥惩罚的惩戒、教育、防备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