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园大厦-公共区域提升工程
大楼一至三层办公室、展厅、培训室、卫生间等房间的整修。室外配套工程、绿化工程修补。室内改造面积约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核检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10日9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海政路333号二楼开标室。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新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投标人提供2025年3月3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联的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号文件执行。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公司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如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打印件在有效期内)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示)(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核检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核检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